各位老师、同学:
寒假临近,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借阅、自习秩序,保持环境整洁、避免个人财物损失,请于通知发布之日起清理个人遗留在图书馆(含存包柜)的个人物品。3日后,即18日起,图书馆将对遗留的个人物品进行清理并集中统一存放,开学第1-2周的周三下午可凭学生证于图书馆一楼领取,过期无人领取的,图书馆将视为无主物品统一处理。
图书馆
2024年1月15日
上一篇:图书馆禁止占座通知
下一篇:图书馆关于2024年元旦和寒假开放时间安排的通知